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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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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林136

2023/5/15 1:57:54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3年上半年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二)云南省残疾儿童康复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云南省残疾人体育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四)云南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以上4家单位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8日。

四、报考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3年上半年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www.cl.yn.gov.cn)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报考人员登录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www.cl.yn.gov.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3年3月28日9:00至4月1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8日9:00至4月2日18:00;

3.网上交费时间:

2023年3月29日9:00至4月3日24:00;

4.岗位改报时间:

2023年4月19日9:00至18:00;

5.岗位改报网上交费时间:

2023年4月19日9:00至18:00;

6.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5月1日9:00至7日10:30;

7.笔试时间:

2023年5月7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进行人工审核,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网络填报信息后须将完整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上传至指定邮箱:ynsclrsc@qq.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不合格。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须于2023年4月3日24: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5月7日10: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4月18日前在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www.cl.yn.gov.cn)进行公布。

(六)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人员,可以在2023年4月19日9:00至18:00,登录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www.cl.yn.gov.cn),选择改报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前期报名阶段已确认并缴费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用。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缴费完成即视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7.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2023年6月中旬前,在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www.cl.yn.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考试分为3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在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www.cl.yn.gov.cn)公告,详细情况考生可向招聘单位咨询。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报考岗位所要求证件原件;省外考生上网报名后可由他人代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有关事宜(可提供复印件或传真件),待考试时复核原件。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www.cl.yn.gov.cn),保持电话畅通。

2.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所有岗位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六)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www.cl.yn.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面试结束后,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该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空缺的拟聘岗位数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体检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八、招聘纪律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及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九、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www.cl.yn.gov.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www.cl.yn.gov.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2022年专业目录执行。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省残疾人康复中心:0871-68179559

省残疾儿童康复学校:0871-68179106

省残疾人体育指导中心:0871-64316210

省盲人按摩指导中心:0871-65725919

省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人事处:0871-65732360-8141

(二)监督电话

0871-65732360-6045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3月1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ss.yn.gov.cn/html/2023/3/17/55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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